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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民政系统整体推进 脱贫攻坚 着力打造“阳光救助”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09日    阅读次数:1948

 

“省民政厅坚持瞄准问题,‘对症下药’;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坚持真改实改,‘注重实效’。全省民政系统统一部署,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确保脱贫攻坚社会救助落到实处。”省民政厅相关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会及省委第6次常委会暨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第2次会议后,省民政厅制定印发《整改工作方案》、召开视频会议部署,确定了以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为载体,统筹实施专项巡视整改工作,梳理问题、列出清单,举一反三、排查整改,建章立制、落实责任的整改工作思路,建立“日调度日通报”制度,结合民政厅“大走访、大调研、大落实”活动开展全面督导,较好地完成了既定的阶段整改任务。

  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的低保领域问题涉及案件,进行分类分析,制定6项整改措施,细化为15项任务。印发《关于加强最低生活保障规范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了规范申请受理审核审批程序、加强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加强低保资金发放监管、完善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等8类政策规定,进一步增强低保对象认定的精准性、管理服务的规范性和政策实施的有效性。

  加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建设,推动有条件部门间实现数据共享。制定《关于进一步强化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建设方案》,明确了梳理信息共享情况、强化省本级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建设等4个方面、11项具体工作的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启动省级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升级改造工作,向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提交了《吉林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升级改造需求》。制定行业评估标准,为科学合理核算收入提供依据。全省各地已全部制定“行业收入评估标准”,建立了种植业、养殖业、务工收入、赡扶养费等收入核算行业评估标准,量化难于直观表现的家庭收入项目,推动低保家庭认定从“评估认定”向“核算认定”转变。

  开展巡视整改以来,省民政厅从强化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入手,进一步完善落实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着力打造“阳光救助”。强化政策宣传“三公开”,提高群众知晓率。督导全省各地全部在村部设立公示板,长期公开救助政策、救助审核审批程序、对象名单和补助金额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网络咨询投诉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在官网公布省、市、县3级投诉举报电话号码和网络投诉渠道。印发《吉林省民政厅社会救助信访案例处置规则》,明确信访受理范围、工作原则和处置方式。下发了《吉林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加强社会救助监督举报电话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安排专人值班,按规定时限接听、办理。

  下一步,省民政厅将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坚持效果和质量导向,进一步加强调度、强化督导,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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